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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与艺术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细则
发布者:ylys     发布日期:2005-06-01     阅读次数:1325

为了贯彻落实校团委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规范我院团员推优工作,经院党委、院团委研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院各团支部中认真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并制定具体细则如下:

一、推优入党的意义

1、团章明确规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积极做好这项工作,是党对共青团提出的要求,也是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2、青年代表未来,是党的希望所在。因此,推荐大批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既能调动团员青年进步的积极性,又是满足党的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

3、做好推荐工作,有利于在团员青年中树立进步的典型,激发团员的上进心,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做好推荐工作,有助于学生党支部对推荐对象进行重点培养考察,使党支部的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办法

团支部推优入党的过程,是向团员进行教育培养的有利时机,因此必须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具体方法如下:

1、推荐评议时间:每学期推荐一次,具体时间学生党支部开会后确定。

2、确定拟推荐候选人条件

1)团支部讨论会前已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候选人上学期的综合素质成绩原则上需在班级排名前50%,且无挂科,无重大思想错误。

3)候选人必须表现突出,积极参加活动,热爱集体,有责任心。

4)团支部应向团委提交入党申请的团员名单,及申请时间。

5)团支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要附有被推荐者的表现说明。

3、推荐程序:

1)、学生党支部开会确定推荐的比例

2)、团支部根据平时考察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并向全支部同学公布;

3)、团支部在院团委、党支部的指导下,向全支部团员征集对推荐对象的意见,并进行归纳整理;

4)、团支部在院团委和学生党支部的指导下召开团支部大会,对被推荐的团员进行评议、表决,并作为“推优”材料备案;

5)、各团支部团员、青年的、意见同党支部、院团委的意见基本一致后,可确定为推荐人。

6)、填写《团员推优入党登记表》

形成支部意见后,如实填写《团员推优入党登记表》,报院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最后向院党委汇报。在填写时,要以支部名义从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学习态度和成绩,群众基础等方面进行介绍,注明班级推优率情况,并就推优情况向分团委进行书面总结。

三、推荐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坚决克服“入党是党组织的事,而与团组织无关”的思想。

2、该工作由各团支部书记负责组织,组织委员负责具体实施。

3、团支部应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反映积极分子的思想情况,协助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4、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全面地,发展地衡量推荐对象。

5、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园林与艺术学院团委

2005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