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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组织生活制度
发布者:ylys     发布日期:2007-10-11     阅读次数:2205

根据团章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团委组织生活制度如下:

  1、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凡我院在籍团员必须编入所在班级团支部,按照院团委、团支部的安排,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主题团日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2、团委组织生活的内容重点是帮助团员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团的基本知识,组织团员开展团内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院党委、团委布置得各项工作任务。

  3、健全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即团支部大会、团支委会、团小组会和团课。

  4、团支部负责人按时参加团委例会,汇报组织生活的开展情况,随时反映团员的建议和要求,以便加强领导,保证过好团组织生活。

  5、每月一次团支部大会,每学期一至二次团课,如有紧急工作任务可随时召开会议和组织学习。

  6、建立健全团支部的工作记录薄,团费收缴记录薄和团员花名册。

  7、连续三次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团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团内处分;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团员按自行退团处理。

  8、连续两次未过组织生活的团支部,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免去有关人员在团内所担任的职务。

  9、民主选举团干部,每年团员民主评议时进行考核和表彰。

 10、团员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民主选举团委委员,报校团委审批,每届委员有两个任期,每个任期一年,团支部每年改选一次。

共青团江西农业大学园林与艺术学院委员会

2007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