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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与艺术学院关于在大学生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ylys     发布日期:2012-09-26     阅读次数:933

 

        根据<<中共江西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大学生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工作的意见>>(赣农大党[2012]0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思想、学习、生活和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生党建工作不断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在我院大学生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为依据,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等精神,结合赣农大党[2012]01号文件要求及我院实际,不断创新学生党建工作思路,为学生党员成长成才全面发展。
二、领导机构
组长:王建胜
成员:李向楠 谢菊英 熊博
三、设岗定责对象
设岗定责对象为全体在校大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设岗原则
(一)            岗位设置原则:按需设岗,人人定岗,以岗定责. (除寝室示范岗每个学生党员均参加外,每岗至少2人)
(二)            设置岗位:设置5大类6个岗。
1、思政类设1个岗:班级辅导岗。
2、学习类设1个岗:学习示范岗。
3、监督类设1个岗:党员监督岗。
4、事务类设2个岗:学生干部岗;毕业生服务岗。
5、其他类设1个岗:寝室示范岗。
(三)岗位职责(见附页)
五、方法步骤
具体分4个步骤进行:
  1、设置岗位。由院领导小组根据设岗原则和本院实际情况,研究提出设置党员岗位的初步意见;然后支部大会召开党员大会确定党员岗位设置,确定岗位职责。并在全院学生党员中公布岗位名称、职数、职责等。
2、自荐和民主推荐。各位学生党员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支部递交申请书,申报合适岗位;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向党员公布和介绍每个岗位申报党员的基本情况、主要表现、有何专长等情况,进行民主推荐,征求党员意见。特殊岗位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进行竞争上岗。
3、定人上岗。院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的要求及学生党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协调安排并综合民主推荐情况确定上岗人选,并与上岗党员签订责任状,,制定<<学生党员设岗定责一览表>>、<<学生党员上岗定责责任状况跟踪表>>、发放党员岗位证。
4、岗前培训。结合实际情况,对上岗学生党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党章》、岗位职责与任务,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等
5、考核与评比。根据院考核和评比制度的要求,进行考核与评比。原则上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党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基本称职的,加强教育,促其进步;对考核不称职、不适应当前岗位的进行转岗或下岗,同时还要给予批评教育,是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学生党员履行岗位责任情况,作为评先评优、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依据。
六、具体要求
1、每位学生党员从发展成为预备党员起必须参加至少一个岗位;
2、每年考评一般一次,但预备党员在转正前、正式党员在“七、一”表彰前均进行考核评审。考核依据为岗位履行情况记录,所服务学生投票满意率。
七、其他
 1、 本方案以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而制定,如有变动和异议以学校文件精神为准。
2、本方案由院大学生党员定岗设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园林与艺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2012年9月26

附件:大学生党员岗位职责.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