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欢迎您!
关于开展2011年度团员民主教育、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ylys     发布日期:2012-04-05     阅读次数:1010

 

院各班团支部:
为继续深化“双创双促双提高”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我委决定于近期开展年度团员民主评议、团籍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团员民主评议的对象为全校团员青年,重点评议团的各级干部和担任学生干部的团员青年。
二、评议内容
评议时,针对团员青年在上年度(2011年)的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情况进行全面评议,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团的十六大精神,自觉树立科学发展观;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是否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在学习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是否热心公益事业和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积极支持团学工作。
4.是否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是否注重社会公德,不做有损集体和他人的事情。
5.是否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团的纪律,坚持学习团的有关知识,按规定参加团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评议标准
对团员青年的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具体等级要求参照如下标准:
1.合格团员
1)符合《团章》规定的团员条件。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自觉地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3)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任何场合不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4)认真执行党的决议,严守政纪、法纪,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正确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主动缴纳团费。
6)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合格。
2.优秀团员
合格团员中各方面表现突出者。
3.基本合格团员
1)基本符合《团章》规定的团员条件。
2)能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基本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基本能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3)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基本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时因思想跟不上形势,做过一些错事,但错误的性质尚不严重,经批评教育有所改正。
4)基本上能按规定参加团的活动和组织生活,能按时缴纳团费。
5)受到院党、政、团组织记过以下(含记过)处分。
4.不合格团员表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团员)
1)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忘了团的章程,对他人漠不关心,当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贪生怕死。
3)不履行团员义务,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根本不起团员的作用,甚至起不好的作用。
4)受到院党、政、团组织记过以上处分。
5)不参加团员民主评议活动。
四、评议步骤
本次评议分为学习动员、自评互评、投票评议、总结提高和组织处理四个环节。每个环节前后衔接连贯,在时间上力求紧凑,不要拖沓。
1.学习动员阶段(4月5日前):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引导他们深刻认识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发动大家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民主评议工作中来,切实做到不漏评、不乱评。
2.自评互评阶段(4月6日—4月12日)
自评和互评在团支部(班级及其它学生组织)和团小组(寝室及其它学生组织)范围内进行,主要谈缺点、谈不足。
自评时,每个团员对照评议内容,结合自身一年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表现,先写出自评材料,正确评价自己,然后在会上自评。
互评时,①以寝室(团小组)为单位进行面对面评议,评议形式自由活泼,要求评议有深度、评议有记录。②团支部所有成员对本班的团学干部进行背靠背评议(不记名书面材料的形式),也可以对普通同学进行背靠背评议,评议原稿不与被评议者本人见面,评议材料指定由团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汇总整理,并将整理后的材料交与被评议者本人。
3.投票评议阶段(4月13日—4月15日)
各团支部在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召开团支部大会对本支部成员集中进行投票评议。学生党员仍具有团员身份,参加投票;非团员青年列席支部大会,不参加投票。投票时,须有本支部4/5以上的团员到场参加,其结果方才有效。投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原则上,凡获得“不合格”票数达到或超过到会团员人数1/2者,列为“不合格团员”;凡获得“不合格”票数未达到到会团员人数1/2,但与“基本合格”票数累计达到或超过到会团员人数1/2者,列为“基本合格团员”;凡获得“合格”票数超过到会团员人数1/2者,列为“合格团员”。
本次团员民主评议每个团支部推荐2011年度校级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2名,同时推荐院级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2名。推荐办法:先根据校级、院级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基本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再通过民主投票评议产生,采取差额投票形式,至少差额1名(即候选人至少3人);推荐名单于4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院团委。
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基本条件:政治面貌为团员;11年两个学期综合测评在班级10%以前。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获得的“合格”票数必须超过到会团员人数3/4,“优秀”票数必须超过到会团员人数2/3方才有效。院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11年两个学期综合测评在班级30%以前。若被推荐人同时为团干部,可推荐为优秀团干。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优秀者优先推荐。
本次团员民主评议中,我院将推荐1名模范团员候选人参加评选校级模范团员。模范团员由个人申报,申报者需获得优秀团员推荐资格,要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事迹材料。申报材料于4月15日前报院团委。事迹材料要提交纸质文档和word文档各一份。
模范团员的参评条件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自觉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2011年度一、二学期专业成绩排名均列班级人数15%前,入校以来无补考、重修现象,本科三年级以上学生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在425分以上,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应通过大学英语应用能力三级考试;
3)热心公益,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在2011年度担任过学生干部,2011年度一、二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列班级人数5%前;
4)注重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活动,2011年度在校级以上各项活动中获得过三等奖以上(含)的奖励;
5)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入校以来未受过党团和行政处分,未受过学生会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与人为善,作风优良,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在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基础良好;
7)在本次民主评议中被推选为“优秀团员”。
4.总结提高及组织处理阶段
各班团支部须对此次民主评议进行书面总结。院团委将对评议中定为“基本合格”的团员由团支委进行教育整改,对评议中定为“不合格”的团员由学院团组织指定专人进行教育整改,并责成六个月内改正。此后经评议仍为“不合格”者,则按程序取消团籍。
申报“江西农业大学先进团支部”。
5、新发展团员办理入团手续。在支部民主评议中,要对已提交了入团申请(6个月以上)的同学进行投票表决,填写《申请入团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6)。
五、团籍注册
在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团籍注册工作。
1.注册条件和方式
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经团员民主评议为合格、基本合格的团员均可注册,经团员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团员不给予注册,责成六个月内改正,后经评议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方可注册。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
2.注册时间
集中注册时间为4月7—15日。
3.工作内容
1)清理、更换破损团员证。
2)清理、汇总受到校、院党政团组织处分的团员青年名单。
3)检查、清理团费收缴情况。
4)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学院团委(团总支)进行注册。
5)根据团员注册情况,建立并更新团员档案,包含要素:姓名、性别、学院、班级、寝室、寝室电话、备注(注明是否是中共党员等其它内容)。
6)发展新团员和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
7)实事求是搞好年度团员统计,填写2011年团支部团员、团干部信息统计表(附件1,到院网站下载此表,只交电子表格即可),于4月15日前发至邮箱:ytzz21@163.com。
六、发展新团员
申请入团的学生提交入团申请书,已提交入团申请书的学生经考察合格后办理入团手续。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团员民主教育、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严肃团的纪律,整顿团的组织,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团委(团总支)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扎实做好工作。团支部在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班主任的意见,主动邀请班主任参加。
2.把握原则,严格程序。团员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力戒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尤其是民主投票评议阶段,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评议,不能因为怕麻烦而简化甚至省略工作程序。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是紧密相连、相互统一的,必须后评议、后注册。
3.全面动员,做好宣传。要向广大团员讲明团员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的目的、意义及其必要性,进行全面的思想动员,从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认真做好评议过程和平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工作。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期间,各级团组织可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活动。
4、支部建设、班级建设:各班务必建立健全班委(团支部)工作制度、明确班委(团支部)职责,学风普查制度,寝室卫生值日制度,有专业教室的班级每学期开始要制定卫生轮流值日制度。其他制度班级可自行制定。
5、各班团支部将团员民主评议工作与“五四”评奖评优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参照有关条例,评选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上交的材料要详细,数据统计要准确。
7、院团委委员每人联系2-3各团支部,对团支部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联系安排表见附件7.
八、各支部需上报的材料
1、班级团员、团干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园林与艺术学院团支部团员、团干部信息统计表》,团干部包括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团委委员、副委员,表中黄色底纹栏目为必填项,其他栏目可不填写。(到院网站下载此表,填好后只提交excel电子文件即可,于4月15日前发至邮箱:ytzz21@163.com。组织委员负责)
2、民主教育主题班会的记录,提交word文档。(宣传委员负责)
3推荐2011年度校级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2名,同时推荐院级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2名。被推荐的校级、院级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同时填写《江西农业大学2011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登记表》(附件4)以及《园林与艺术学院优秀团员(团干)推荐表》(见附件3)(团支部书记负责,提交纸质表格即可)。
4、提交《2011年团支部团员民主评议情况表》(见附件2),提交纸质文件及excel电子文件(组织委员负责)。
5、如申报“江西农业大学先进团支部”要上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江西农业大学“先进团支部”登记表》(附件5),团支部工作制度、组织和参与的活动、取得的成绩、特色工作、自行补充的其他材料等。(团支部书记负责,提交word文件)
6、《申请入团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6)
7、缴纳2012年上半年团费:每人0.20元/月,每人交1.2元(组织委员负责)。团费交给院团委组织委员马艳丽(电话15270815279)。
8模范团员由个人申报,申报者需获得优秀团员推荐资格,要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提交纸质文档和word文档各一份。
以上材料于4月15日前上交至院团委,上交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ytzz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