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2026年“硕博连读”
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
为加大对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我院根据《江西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5]60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赣农大研发[2026]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组织管理本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命题、评卷、考核以及录取等工作,以及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等。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各学科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过程各环节以及受理考生的举报和投诉事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
3.林学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施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以及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工作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4.学院将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对参与招生命题、评卷、面试工作的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纪律与责任意识,选拔出科研能力、创新能力较强及综合素质较高的优质生源,从而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
5.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对参加选拔工作的教师进行必要的政策培训,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在考生复试过程中,参与选拔的教师要严格执行复试工作办法中规定的程序与标准,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强化复试考试,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二、申请程序
具体申请过程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学校审核等环节。
1.个人申请。申报学生按江西农业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递交申报材料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资格审查。学院严格按照《江西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认真审查申请人相关材料,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其主要材料报送研究生院进行复核,并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3.学科考核。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科报考人数,分别组织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专家组(不少于5人),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能力、学术水平、英语水平(包括科技文献阅读、论文写化、听说能力等)、科研创新潜力等。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按照《江西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以下要求进行:
(1)综合考核要求
①考核过程中,应对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以确保考生的信息真实准确;
②考核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考核记录等工作,记录要求完整、详实,经得起查询;
③考核过程中,如实填写《考核情况表》;同一学科的考核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各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成绩。有不得已要改动的地方,必须要有考核小组成员本人签名。所有综合考核内容必须有可以复查的考核记录材料。
④考核过程中,考核小组成员及考生应关闭通讯工具,注重礼仪规范,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⑤考核结束后,面试录音录像材料需由学科点考核小组及时拷贝并长期保存,随时备查。另需将考生考核成绩汇总表、考核情况表、面试评分记录表、考核录音录像文件等材料全部报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再由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查。
(2)综合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①英语水平(包括科技文献阅读、论文写作)笔试。英语水平笔试试卷由学院负责命题、组织考试和阅卷。
②综合面试。主要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采取各种形式对考生的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英语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25分(其中英语水平包括英语笔试10分和英语面试15分),满分为100分,考核主要内容为:
(1)学术水平:包括考生专业学术背景、专业知识及知识结构等;
(2)科研创新潜力:包括“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创新思维、创新实践、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学术潜力和科研志趣等;
(3)英语水平:包括科技文献阅读、论文写作、听说能力等;
(4)综合素质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身心素质、人文素养及思维反应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核小组对申请人全面考核,对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研究生的能力和条件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英语水平考核成绩未达15分者不予录取,考核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4.学院审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考核情况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后,再报送研究生院。
5.学校审核。依据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对“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人员考核材料及选拔程序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学校审定通过后,研究生院通知考生体检,体检合格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列入当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三、其他要求
1.综合考核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学科点考核专家组要在教育部及学校要求基础上,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和本细则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选拔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2.实行回避制度,凡当年有亲属参加“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综合考核的人员,不得参加其所在学科考核、录取有关工作。
3.考核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考核专家组作用,应选任学术水平较高、作风严谨的导师担任。学科考核专家组要认真研究考核方案,突出对申请人专业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考核,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保证生源选拔质量。
4.所有参加考核、录取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整个考核、录取工作过程中实行监督制度、巡视制度、岗位负责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将对整个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5.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选拔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6.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必须是当年具有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的导师。
7.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自当年9月转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具体培养要求、学费及奖助学金标准等按照博士研究生相关规定执行。
8.“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第一年,由所在学科考核,考核结果应达到本学科硕士要求,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9.“硕博连读”研究生本人申请放弃博士学位,或经认定不适宜继续培养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可在规定学习年限内申请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以上内容如与上级部门规定不一致,以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准。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招办咨询电话:0791-83813322
学院申诉邮箱:281060878@qq.com
林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