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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ylys     发布日期:2025-05-28     阅读次数:

林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江西农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作方案》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科学选拔、公平至上、质量为上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党委纪检委员、各学科点负责人组成,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指导与监管,加强学院博士生招生命题、评卷、复试考核、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

(二)成立二级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5位成员组成,小组成员由相应学科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学术骨干组成,负责各个二级学科点的博士生复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无直系亲属或与报考人无利益关系。

(三)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参与招生命题、评卷、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教师及工作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参与招生命题、评卷、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要求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工作纪律与责任意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

二、招生计划

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分配的招生计划,结合本院各二级学科点实际情况对招生名额进行具体分配。

各博士招生学科要统筹安排好“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及普通招考等选拔方式的招生计划,应优先录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考生。普通招考博士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如因其所报考导师的录取名额已满,招生学院(学科点)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有权统筹调整更换拟录取考生导师,如考生不同意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考试与复试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已按照学校安排和要求完成。

(二)本次普通招考选拔方式具体招生过程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审查、初试笔试和复试考核等环节。所有招生环节均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完成。

1、资格审查。考生应按规定及时提交有关材料(含扫描电子版)学校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2、申请材料审查。考试前,将考生报考材料交至各学科点进行审查、评价。考核专家应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初试。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初试时间517-18目前学校已统一组织完成

4、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院按照学校划定初试成绩分数线:英语45分及以上,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60分及以上,专业课(业务课二)60分及以上初试总成绩105分及以上,初试总成绩=英语+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达到划定分数线考生可以进入复试。

5、复试考核。采取线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分为英语专业笔试+综合面试

1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分为笔试、综合面试两种方式:

专业课(业务课二)考核,满分100专业课(业务课二)在初试时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

专业英语(含外语听说能力)考核,100,其中笔试占总分比40%考试时间5298:00—9:00林学院113教室开展外语听说能力在综合面试时考核,占总分比为60%

综合面试,100分。主要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采取各种形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及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素质、思维能力、科研创新潜力、学科背景及前期研究成果5个方面进行考察每个方面各占分比为20%以提问和交流的方式完成。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等。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2复试考核要求

各学科复试考核小组应严格按照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组织复试,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复试前,各学科复试考核小组应召开讨论会,做好工作分工,研究对考生考核的要求及评分细则,公平、公正、科学地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并填写《复试评分记录表》,表上数字不得有涂改,确需修改的,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各学科复试考核小组应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必要时须提供书面说明。

复试过程中,各学科复试考核小组应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身份核查与资格审查,以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

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复试试题保密、复试记录等工作,记录要求完整、详实,经得起查询,并如实填写《复试情况表》;同一学科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过程须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复试考官及考生应关闭通讯工具并统一上交保管;各学科复试考核小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需注重礼仪规范,不得随意离线或接听电话;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复试行为规范及考场规则。

复试结束后,学科点应及时下载考生复试视频及资格审核等材料,并按要求上报有关复试记录材料等,包括《笔试成绩登分表》、《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汇总统计表》、《录取成绩汇总表》《复试情况表》,并及时拷贝复试过程中考生的视频资料、照片和复试考核小组复试现场的录音录像,保存备查。上述所有复试材料需及时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由学院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存档备案。

3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规则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业务课二)×50%+专业英语×10%+综合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

4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528-3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健康检查表》原则上需在我校校医院体检,体检完成后交至校医院卫生科。

、录取工作

(一)录取成绩及要求

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业务课一)与复试考核成绩加权获得,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2×50%+复试考核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录取时依据各二级学科点招生计划,在同一二级学科内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2复试考核中专业英语及综合面试成绩有任一科目未达到60分者,视为复试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前各学科点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复试考核材料要逐一进行复核。各学科点应根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

(三)录取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各博士招生学科应优先录取专业背景(所从事领域)与报考专业相同相近的考生;严格控制定向在职博士生招生比例,确保博士生生源质量。

信息公开

学院按学校要求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博士生招生信息,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复试考核办法、分数要求、复试与录取考生信息及咨询与申诉渠道等。

、其他事项

(一)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体检)。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所有参加博士生招生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整个招生工作过程中实行监督制度、巡视制度、岗位负责制回避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纪检部门将对整个博士生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学院保持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及时调查和上报。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13322

学院申诉邮箱yuanlinyuanxsh@163.com

(四)以上有关内容如与上级部门规定不相一致,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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