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江西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学科点负责人组成。各学科专业相应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名单见附1)。
2、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教师进行招生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二、复试资格
学院各学科均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各学科根据生源情况自行确定,但需经学院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生源充足学科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一)初试分数要求
1、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按照国家一区初试分数要求执行。
2、申请调剂考生复试资格按学校调剂工作有关规定及“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通知结果为准。
(二)资格审查
复试过程中,学院复试小组须再次审核考生有关材料,并在笔试和面试环节中仔细检查考生有关证件,严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行为。
三、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复试是硕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生应统一复试考核要求。
2.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应认真、严格地按照有关规定操作,树立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增强纪律意识。我院复试工作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3.各学科复试小组应严格按照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组织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复试小组应召集讨论会,研究对考生考核的评价原则。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复试小组应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必要时须提供书面说明。
4.复试中试题命制、组考、评卷及面试各环节应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及《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与评卷工作管理规定》(赣农大研发[2017]4号)等规定执行。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涉密人员(命题、阅卷及工作人员)均需签订《保密责任书》,并做好保密工作。
5.复试结束后,各学科点复试工作小组应及时将考生《录取成绩汇总表》、《复试情况表》、《面试评分记录表》及笔试试卷等材料报送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再由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备案。笔试与面试录音录像材料需由各学科复试小组及时拷贝出来,保存完整,随时备查。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主要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笔试(满分100分)
(1)专业课测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设计类的为4小时),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专业课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加试(除公共管理硕士)。同等学力人员、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笔试试卷命题及阅卷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专业课测试组考工作由学院负责,同等学力加试组考工作由学校负责。所有笔试组考工作均按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主要是进一步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及培养潜质等,具体要求为:
①面试前通过抽签形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②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保持一致,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③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应召开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具体评分原则;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填写《面试评分记录表》;
④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及考生应关闭通讯工具,注重礼仪规范,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⑤面试现场问答记录、评分记录要完整、详实,要经得起查询,并如实填写《复试情况表》;
⑥《面试评分记录表》和考生《复试情况表》整理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2)评分标准
①外语听说能力(满分30分,其中听力10分、口语20分)。各学科应安排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参加听说能力测试工作,也可请外语学院教师予以协助。具体要求按《硕士生招生考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要求》执行。
②专业素质能力及实践技能(满分50分)。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20分)。主要考核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具体包括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精神状态、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以及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等方面。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各学科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
4.体检工作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工作
(一)各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体检不合格;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
各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录取总成绩50%的权重。
(1)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课测试)+面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2.复试总成绩、录取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
(五)录取时,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六)被我院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24小时内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各学科须在拟录取结果公布2天内,及时通知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
五、时间安排
我院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分批安排复试工作。第一批复试对象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及第一批调剂考生。第一批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根据调剂生源情况组织安排第二批复试,具体时间会通知各学科。
六、其他要求
(一)复试与录取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学科要在教育部及学校要求基础上,根据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二)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当年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其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录取有关工作。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六)学院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邮箱,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和上报。
(七)以上有关要求如与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不相一致,以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准。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招办咨询电话:0791-83866780
学院申诉邮箱:375814330@qq.com
江西农业大学林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
2019年3月23日
附件:《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安排(第一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