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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与艺术学院关于评定2012年度特困生的通知
发布者:ylys     发布日期:2012-09-20     阅读次数:742

 

院各班级:
        贫困生档案是学校评定各类助学金和奖学金,发放困难补助,确定资助对象,落实勤工助学岗位,批准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为了更准确地反映我院特困生的基本情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012年度特困生评定工作正式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比例:全院在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均可参评,各班评定的比例不超过本班人数的40%。
二、评定方法和程序:1.成立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包括班主任(12级新生班包括辅导员)、班委成员、班级学生代表;2.申请人将书面申请交班主任;3.班内公布评定结果;4.班主任审核;5.班级将申请书及评定结果上报到院党团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1.为了将学校和院里的各项特困生政策的落到实处,特困生评定工作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班主任要做好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签字上交。
2.请各班在上报《园林与艺术学院特困生登记表》(见附件2)的同时,将本班《园林与艺术学院特困生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同上交(样表见附件1,用excel做表)。
3.上交材料要求:《园林与艺术学院特困生登记表》提交纸质表即可;《园林与艺术学院特困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需提交纸质表和电子表,纸质表需班主任签字,电子表(excel做表)发至邮箱490708823@qq.com。
4.贫困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甲等为班级人数的5%,乙等10%,丙等25%。
5.特困生评定参考标准及评定要求见附件3。
6.完成时间:9月29日前。
       特此通知
园林与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9月20日

附件1:××班级特困生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园林与艺术学院特困生登记表.doc

附件3:特困生评定参考标准及评定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