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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林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2024-2025学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发布者:林学院     发布日期:2025-03-03     阅读次数:

为加强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根据《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赣农大发2024〔5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转专业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工作。

组长:刘纯青、陈伏生

副组长:刘彩云、毛瑢

成员:张林平、刘玮、王鹏、张建平、李辉、邹昌锋、赖猛、张微微、郑加兰


二、工作原则

按照“转出人数不限、转入条件设限”原则,制定如下转专业工作办法:

1.以学生为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兴趣、专长申请转专业,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但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

2.保障教学运行。学院根据教育教学资源配置情况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原则上每个专业转入人数在本专业新生学生数的5%~15%范围内。接收转入学生后,原则上不额外增加班级,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

3.遵守国家招生政策。高考改革省份学生转专业只限在高考录取生源所在地的相同科类名称(历史类、物理类、艺术类等)及相同选考科目专业之间进行;非高考改革省份学生转专业时,理工类限物理类专业,文史类限历史类专业,艺术类限艺术类专业大类;以特殊招生形式(如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录取的学生,仅限在相同招生形式之间转专业。


三、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已学课程全部合格(不含补考合格)的,在符合国家招生政策条件下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2.已学课程仅有一门补考且补考后合格的,在符合国家招生政策条件下可在本学院或农学学科门类专业申请转专业。

3.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

(2)受纪律处分的;

(3)休学期间要求转专业的;

(4)应作退学处理的;

(5)已学课程有 1 门及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的;

(6)三校生要求转入非三校生生源专业的。


四、转专业考核方式

1、未超过拟转入人数:除环境设计专业笔试《素描》外,其他专业采用审核制方式。

2、超过拟转入人数:除环境设计专业笔试《素描》外,其他专业采用以面试为主的综合评价方式。由各专业成立考核组,从学业规划、专业认识、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面试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我院资格。


五、转专业程序

(一)转出流程

1.学生申请

2025年3月18日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向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院初审

2025年3月23日前,学院教学秘书对学生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后上报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

3.学院审核

2025年3月25日前,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学生材料进行核实无误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将审批表和汇总表报教务处复核。

(二)转入流程

1.教学办审核

2025年4月10日前,教学办将教务处复核后的学生材料及名单向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报备。

2.转专业考核

2025年4月18日前,各专业根据名单人数确定考核方式。

2025年5月13日前,各专业考核组完成考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教学办汇总。

3.学院审核、公示

2025年5月23日前,教学办将拟录取名单上报院转专业工作小组,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依据学生考核成绩,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对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4.教务处复核

2025年5月30日前,教学办将经公示后的拟转入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


六、其他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第三学期开学第1周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并更换学生证,学院将做好转专业学生的相关工作。

2.获准转专业资格的学生,第二学期有两门及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取消转专业录取资格。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考核不合格的课程计入补考门次。

3.特殊情况按《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4〕51 号)的文件规定进行。

本办法由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方案中未涉及到的条款以学校文件为准。



                                   林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

                                       2025年2月28日